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根据集团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2022年,资产管理部与粤海公司就原一水厂内房屋、土地、机器设备及地上附着物进行逐一移交工作。
因交接项目较多,年限较长,造成粤海公司实物移交与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19]第104号)所载内容存在一定差异。
4月7日,资产管理部与粤海公司财务部就原一水厂资产移交差异进行沟通,双方就差异内容逐一核对、梳理,并形成初步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