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至8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投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水投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水投公司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项14个问题,市水投公司党委以高度警醒、极端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委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消化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秦超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黄强、副总经理戴桂忠、刘广游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严格把关。按照自下而上、层层反馈的原则,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集团党委还专门印制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单》,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及责任要求。在整改工作中,党委书记秦超同志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党委成员各负其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各责任部室、下属企业均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现了整改工作全覆盖。
二是标本兼治、健全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共修订和新建各类制度32项,5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1项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三是统筹结合、务求实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反馈意见,市水投公司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注重统筹结合,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成效巩固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党委核心地位不够彰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请示市委,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待第一届党委会任期满5年后,进行换届选举。二是经集团党委会讨论,并征求各部室、下属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各自权责,界定下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权责中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报备范围,同时报市国资办予以审批。
2、改革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人才招引政策,灵活实行人才引培举措,在集团公司网站向社会常年发布中高级人才招聘信息,强化现有中高级人才继续教育,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出台集团新的薪资结构体系,同时一定程度上区别经营性企业与公益性企业工资结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二是经过认真仔细梳理,水建公司现有在编在岗员工157人,管理人员32名,就当前水建公司的发展和各在建项目的建设需求,水建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对人员进行了合理分配,确保公司高效运行。三是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实施居民用水终端到户管理,加快经营权转换,逐步取缔个人经营。四是水建公司已实行内部改革到位,完成从工程承包责任制向工程目标考核制转型,所有实施工程需经市场经营部、工程监督部、内部审计部、财务计划部及各分公司共同把关,严格对施工成本进行核算,力求做到成本控制精准,确保公司经营利益实现最大化。
3、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存在“表面化”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出台《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严格制定学习计划,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同时对照水投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4、职工思想教育不到位,存在“私企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委已向有关部门请示,同时根据市水利局党组2019年第34期会议纪要精神,统一划转事业及岗聘人员继续借用在水投集团工作,保留个人编制性质在原编制单位,个人的人事档案、职称评聘、档案工资调整等,由水利局负责统一管理。二是水建公司目前已由个人承包制转为集体承包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水建公司党总支强化对项目经理的思想教育,组织项目经理重点学习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增强自觉遵守国有企业规矩的主动意识。
5、意识形态重视不到位,存在“被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各支部广泛深入学,进一步突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水投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责任制实施方案和重点事项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凸显意识形态方面工作。
6、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党建特色品牌,目前已建立健全党建活动阵地,制定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及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活动安排表。集团班子成员均带头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广泛进行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主体责任传递到位。
7、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水投集团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巡回指导组到会点评指导,确保会议程序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有力。各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由分管领导到会点评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让“红脸出汗”成为广大党员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重要渠道。二是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党群工作部对集团党委成立以来发展的7名党员发展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查,认真指导填写党员发展全纪实手册,确保发展流程规范。三是下发《关于明确党费收缴基数及补缴事宜的通知》邮水投党﹝2019﹞35号文件,明确党费收缴基数,对集团党委成立以来党费收缴基数重新进行了核定,未足额缴纳党费人员补齐欠缴党费,并将全部补缴金额如数缴至市委组织部。
8、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同时对下属企业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二是集团已严格把控人员招聘流程,人员招聘统一由人社部门进行实施,严令禁止下属企业私自招聘人员行为,确保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9、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周殿军组长为财务人员作专题讲座,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津补贴发放标准文件内容,规范工会福利发放标准;二是制定水投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明确驾驶人员补助形式,并严格要求按规定发放洗车费、出差补助、公里数补助、年终安全奖等。
10、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水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中费用报销规定,同时在机关管理制度中补充《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招待费支付手续,公益类单位无来访公函和客情接待单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按照《高邮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对于公车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支,公车违章罚款包干费已予以清退。三是对差旅费报支情况进行核查,因当时下属企业允许车辆产生费用直接从公司实报实销,经核实,此金额确为该时段的邮票、汽车维修及洗车费用。同时,集团已出台统一的《车辆管理规定》,统一私车公用补助标准,并完善社会化租车合同。四是下属企业集中采购空调前,有相应的采购事项会议纪要,在2016年9月份,当时市水投集团还未成立,隶属市水利局,按照水利局相关要求,购买超过1万元的物资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再进行询价、比价,最终确定经销商,购买1万元以下物资,需经厂负责人批准再进行购买,虽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但相关手续均严格按照水利局当时采购要求执行。五是因账务处理时,财务人员误认为购买一体机、空调等为工程成本列支,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已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已将上述费用调整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一并添加。
11、工程项目类支出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海潮污水处理厂一期改扩建工程勘察及设计项目因时间紧迫、污水处理技术高、场地有限、改造期间不能长期停车运行等技术与实际操作等诸多因素,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最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并由扬州市星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事宜。二是核查项目合同履行不严格情况,神居山土地整理项目因前期项目属于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对前期成本允许以费用发放表形式填报,未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双方合同。老城区河道常水位运行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因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基本接近市场价格,施工工程款按4:3:3分期付款,资金成本大,项目利润微薄,为节约成本,在代理费支付上采取了自行代开发票入账,换取少缴费用以降低管理成本。先锋河工程因原工程景观设计比较简单,粗线条,也与东部新城建设不相一致,为了提高景观品味,工程指挥部邀请了扬州市建筑设计院景观设计专家对先锋支河景观进行了深化设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给专家。三是严肃核查工程劳务费用重复列支现象,因当时未设置农民工专用账户,劳务结算款全部汇给班组长,根据管理要求,劳务工资需附全部的人工考勤及身份证信息,由于当时班组长不能提供几个已经提前回家过年的外地工人身份证信息,所以用了几个在腰庄河工程中工人的身份证信息代替进行了考勤,考勤表由班组长提供,因此造成了先锋支河与腰庄河工人中有四人出现重复考勤重复计算工资的现象,但对实际劳务支出总量没有影响。四是核实工程支出存在白纸据入账现象,每名工人在工资表上签字,工资表附承包合同、考勤表、完工单、工作量结算书、工人身份证、工资发放明细表、班组长银行卡,发放的工资真实可查,工资以工资表形式入账,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如开具税务发票将加大公司成本。同时,2019年度所有支出均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允许非本公司人员填写工资表的形式列支成本,并设置复核岗位,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票据。五是清理往来款,2014年周山土地整理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已与高邮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接,所有款项已汇入公司帐户。2011年八桥镇供水工程土建施工及机电安装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已于12月23日退还履约保证金到公司账户。
12、“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部位开展全面谈心谈话,制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计划表,同时责任单位负责人已对相关涉事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二是严肃调查水建公司在项目施工现场两起非正常死亡事故,经核查,一起是中大沟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事故车辆渣土车倒车致使吴桂艮老太太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为是一起交通事故,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后,已做好家属安抚工作的同时,配合渣土车对死亡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二起事故是淮江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施工时,聘用的施工员骑二轮摩托车路过正在施工中防汛道路路基上的一滩砂浆时,避让不及,车子滑到,人跌落在路旁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该施工队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均由施工队负责人承担。目前相关企业已制定安全生产“三级联动”值班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程建设内控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实施预算控制,严格把关工程计量支付手续,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能力,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二是完善内审工作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内部审计作为有效监控手段,促进内部管控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防范风险、规范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团招采办常态化对下属企业招标采购行为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和整改,对未严格落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人员,将提交集团党委予以严肃处理,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贯彻上级政策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化解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控制企业融资规模及融资成本,履行担保程序时,严格按照《高邮市市管国有企业担保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降低隐性债务形成的金融风险。依据市政府批复及国资办审批意见予以担保。二是低成本进行融资,目前集团融资成本均低于政府控制利率要求。三是强化环保意识,提高污水收集率,逐步扩大城区雨污分流区域,海潮污水处理厂已与住建部门对接,城区雨污分流每年住建局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推进,由住建局负责实施,污水厂提供接管方案。二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供水公司将结合住建部门实施的老旧城区改造计划以及乡镇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对严重老化支管网进行改造,逐步降低自来水管网漏失率。目前,润邮公司和港邮公司已对我市失去消防功能的消防栓进行了摸查登记,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文件精神,下一步拟向市政府进行请示,请求划拨资金予以修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抓住“学通、弄懂、做实”三个关键词,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二)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让“拉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虚心接受指出问题,坚决做到即行即改,立行立改。
(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构筑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在财务经费支出、工程项目类支出等领域加强监督,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作为全面查摆问题短板,解决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做到逐条对账、真改实改。对于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共性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对于个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做好防范,坚决避免同类问题再次产生。
中共高邮市水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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