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湖界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湖界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界首镇。
2.1.2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为清圩工程,生态围养约10750亩,环境保护等。生态围养区域总占地10750亩,其中鲫鱼与鲢鱼套养6020亩、大闸蟹养殖2580亩,清圩工程包括对高邮市高邮湖保护范围内北部圈圩圩堤进行清退,对部分圩区底泥进行清除,保留自然保护区内现有芦苇荡及相关公共设施,将北部圈圩圩堤清除土方在圈圩内就近土方平整,清退区底泥运至高邮湖湖区外,对近岸滨岸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域面积 34.37km²。
2.1.3合同估算价:约43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29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高邮市界首镇,主要工程包括清圩工程,生态围养约10750亩,环境保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自2022年11月13日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11月13日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年8月13日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运堤路52号
邮编:225600
联系人:苏敏
电话:0514-84612868
传真:/
电子邮箱:593027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邮编:225600
联系人:夏锦山
电话:0514-84612475
传真:/
电子邮箱:40845121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