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四河四路”乡村振兴综合试验区示范先导区高邮市食品产业园规划
规划范围:高邮市食品产业园北至李家庄庄台,东至朱庄河,南至头闸干渠,西至澄营公路,总规划用地面积287.00公顷,约4305亩其中:一期用地四址范围:北至李家庄庄台,东至朱庄河,南至橫一河,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35.96公顷,约540亩。二期用地四址范围:北至橫一河,东至朱庄河,南至纬四路,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146.68公顷,约2200亩。远期发展备用地四址范围:北至纬四路,东至朱庄河,南至头闸干渠,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104.36公顷,约1565亩。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高邮市农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部长 联系电话:1525250883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69951563 邮箱:147527309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本次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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