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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河四路”乡村振兴综合试验区示范先导区高邮市食品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文章来源:水投集团    文章作者:农发集团    发布时间:2021-10-20 17:50:49    点击数:  ‖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四河四路”乡村振兴综合试验区示范先导区高邮市食品产业园规划

    规划范围:高邮市食品产业园北至李家庄庄台,东至朱庄河,南至头闸干渠,西至澄营公路,总规划用地面积287.00公顷,约4305亩其中:一期用地四址范围:北至李家庄庄台,东至朱庄河,南至橫一河,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35.96公顷,约540亩。二期用地四址范围:北至橫一河,东至朱庄河,南至纬四路,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146.68公顷,约2200亩。远期发展备用地四址范围:北至纬四路,东至朱庄河,南至头闸干渠,西至澄营公路;规划用地面积104.36公顷,约1565亩。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高邮市农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部长  联系电话:1525250883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69951563  邮箱:147527309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本次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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